生意社7月29日訊 山東省鄆城縣為進一步加強水污染防治,縣政府與各鄉鎮及有關部門簽訂了水污染防治責任書,明確鄉鎮黨委書記是本轄區水污染防治**責任人,對治污任務不落實、河流水質不達標、整改工作不到位的,嚴格依照有關責任追究辦法追究**責任人的責任。 近年來,鄆城縣對所有省控、市控涉水企業,嚴格按照標準要求實施“十個一工程”,高標準建設規范化排污口、生物指示池等設施,強化環境監管,確保企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。不斷加大對排污企業的現場執法檢查力度,嚴厲打擊各類違法排污行為,對超標排污企業,一律實施限期治理;限期治理不到位的,一律停產整頓。完成了宋金河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,鄆巨河疏浚工程正在加緊施工,水體自凈能力進一步提高。加快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,年內城區鋪設污水管網將達到18公里,確保污水收集率達到90%以上,縣污水處理廠和縣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滿負荷運轉率達到90%以上